遭以军开枪警告 加沙居民返回北部受阻

本来这个问题就应该让大家讨论。

我们养的都是很好的丹麦猪,猪场养的猪全部卖给外贸,多半是出口,我们自己要吃肉时则要从外贸手上买中国猪。我的这些观点,中央还是肯定的,认为这些观点很重要,需要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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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反复提及的两篇宣言式的短文 《八十心迹 》、八十三岁时的《获奖答辞》 ,都是我告退之前的感想、感受 ,两篇非常短的文章却引起了巨大反响,非但没退反而更进一步了。【桁林】耀邦同志的批示是这样的:这是一篇研究新问题的文章,也是一篇标兵文章。中国科学院派了四位同志,有学数学、物理的,学经济的就我一人。修猪圈也不大容易,猪要经常拱猪圈,拱开了之后四处跑,又把它们找回来。时直今日,美国财富还在集中,这不是我们的正道。

从学术氛围来讲,也有这样的条件。后来,东欧、日本、印度、英国有人专门研究我的再生产理论思想,把这些东西当作经济增长的模型,重新表述并画了很多图表。人们今天义愤填膺声讨的国资流失,客观地看,早就开始了。

高严并没有把他掌控的原国有电力资产,在法律上划归他本人、他儿子或任何由他控制的私人拥有。最根本的原因,是过去国企国资名义上的主人——国家或全民——并没有作为所有者的具体行为能力。基于这一点,我在1999年接受《财经》的采访时就提出改制的顺序不要错了的观点。不是完全没有缺点,而是以尽可能减少攫取空间的标准来衡量,想不出还有更好的神来之笔。

不过还是选电力行业的例证可能比较有说服力。一个月后,高严之子高新元(也是电力系统一家公司的老总)被纪律检查部门双规,于一年后被移交司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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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又在绝不加快垄断行业市场开放的倾向下,出现了诸如鲁能这样把行政垄断权加速私有化的案例。鲁能让我们再次看到,国资是很容易被攫取的。2001年起,高严还在上海占用下属公司花费300多万元装修的一栋占地558平方米、价值650万元的高级别墅,并由该公司承担管理费用。特别是财政和银行再不给特别优待和补贴之后,一律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破产或重组。

坐拥巨量资产的主人,本身却没有所有者的行为能力,还不等于鼓励天下英雄豪杰群起参与攫取?。正因为如此,国企才需要改革。我关心的是这些花费的经济性质。不容易相信有谁可以设计出最优改革方案,也不容易相信下发几个文件,就能解决实际问题——倘若国企按照规范就可以管理得名副其实,还要改革作甚? 实践倒是逼出了另外一条路,那就是把国企先推入市场再说其他。

当时的纲领,要全盘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结果当然是任何自然人都不能合法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政府对存活的国企实行 利改税,即以税收形式抽走本来作为资产所有者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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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北京大学和长江商学院教授,经济观察报) 进入专题: 鲁能 。坐拥巨量资产的主人,本身却没有所有者的行为能力,还不等于鼓励天下英雄豪杰群起参与攫取?。

高严不是一个小人物,而是担任过省长、省委书记的正部级高官,从1997年后掌控原国家电力总公司—— 那可是网电分离之前的垄断全国所有电力资产80%以上的超级巨头公司。不过还是选电力行业的例证可能比较有说服力。不是前苏联那样试图改出一个市场来,而是先放 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出来——乡镇企业、私人企业、港台资企业、外资企业一起开放——然后把国企推入其中,产品市场竞争,要素市场竞争,两头夹攻,改变国企营运的指令计划环境,逼迫国企在市场中竞争图存。一家全民工厂日复一日生产不对路的产品。一旦出错,他们也总可以或用手投票撤换管理者、或用脚投票退出、或依法起诉不良管理者,或者亡羊补牢、改进公司合约和相关立法。这就为划清国家的财务资本与一个个具体国企里的企业家和工人的人力资本之间的界限,提供了基础。

2004年震惊全国的原国电老总高严的贪腐案,在我看来就很应该拿来与鲁能案一起对照阅读。公民作为个人不能合法拥有生产资料,集合到一起的全民,又从哪里获得作为所有者的行为能力呢?此种体制下的国企主人,常常连自己拥有多少资产也搞不清楚,不可能明白每项资产的具体状况,至于稳妥的经营、严格的管理、精明的转让定价以及负有远见的投资,当然更无从谈起。

高严本人呢?至今人间蒸发、没有下落。这是1999年拙作攫取与公有制企业改革(见《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第134-147页)一文阐释过的观点。

那些坐拥行政性垄断特权的公司如果先搞产权改革,把垄断利润资本化为那些无需竞争就当上经理们的股权,那不是产权改革,而是‘攫取权的资本化。道理清楚,即使全盘叫停了国企改制,那无须变更所有权的高严式攫取活动,还是无日无之。

一个月后,高严之子高新元(也是电力系统一家公司的老总)被纪律检查部门双规,于一年后被移交司法处理。这笔小小的开支,究竟在国家总审计长提及的原国电数十亿违规资金的哪一部分下帐,要财务专家才能说明。当时的纲领,要全盘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结果当然是任何自然人都不能合法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特别是财政和银行再不给特别优待和补贴之后,一律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破产或重组。

2004年6月,国家总审计长李金华发布审计报告,披露在高严主政原国电期间,该公司损益不实情况比较严重,累计少计利润78亿元。不过,如果公司资产的主人拥有清楚的法律所有权,他们总可以合法地履行自己的权利,总拥有挑选更优秀代理人并加以监督的动力。

可是这么一个电力系统的大人物,2002年9月突然神秘失踪。这是非常不妙的组合,因为无论叫停本应加加速的改制,还是推进不应推进的改制,都增加了国资被攫取的机会,违背了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

但是,一个深刻的悖论自国企改革伊始就结伴而来:在制度上很容易被攫取的资产,在现实的世界里根本找不到一个能够全部免除攫取活动的改制平台。国企交纳了利润税,等于交付了国资使用费,而在利润税之外再创造出来的利润,则大体可以看作是经营管理公司的管理者和工人人力资本的回报。

别的不说,审计报告发现被隐瞒了的巨额利润,干吗用了?而在利润发生之前更为数目巨大的成本之中,又有多少开销是为了满足管事人的私欲而发生的呢? 一份报道点披露了高严用公司资源为自己埋单的细节:1999年至2001年,高严多次去上海‘治病,为追求享受和私自活动方便,他要求下属公司为其在高级宾馆包租房间,每天食宿费高达1万元,共花费84万余元。但是,当公司资产的主人只是一个抽象的全民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高严既然已经从他主管的国企国资中获得了超值的私人享受,有没有法律上的私有化,究竟又有多大的差别?这种高严式的攫取,到底发生了多少,被发现了多少、公布出来多少、处理了多少,国资的名义主人们,常常无从知道。一家管理不善,经营亏损的国有公司靠财政补贴或国有银行贷款维持不关门。

这会激化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人们今天义愤填膺声讨的国资流失,客观地看,早就开始了。

我建议,那些行政性垄断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放开市场管制,首先引进竞争。正因为如此,国企才需要改革。

可是,2004年以来对国企改制的旋风式攻击和批评,几乎叫停了竞争性行业的国企改制进程。如此,攫取纵然不会完全杜绝,也能够收敛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之下——要是攫取活动太离谱,私人的资源再不拿进公司就是了。